网上公开安全评价报告信息格式表(试行)
评价报告名称 |
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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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被评价单位 |
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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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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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类型 |
预评价□ 设立评价 □ 现状评价□ 验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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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项目组长 |
王继滕 |
技术负责人 |
张刚刚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李朵朵 |
评价报告编写人 |
张永华、罗虎、牛晓宇、李晶 |
报告审核人 |
田辉、罗发成 |
现场勘查时间 |
2022年7月25日 |
指出安全隐患(条) |
- |
企业整改情况 |
- |
评价结论 |
构成3个四级、2个三级重大危险源、1个一级重大危险源 |
提交报告时间 |
2022年8月 |
评审组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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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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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 评价师 |
姓名 |
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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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滕 |
项目负责、现场勘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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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晓宇 |
组织评价、报告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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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晶 |
资料收集、报告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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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丙刚 |
数据分析、辅助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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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华 |
现场调查、报告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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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虎 |
资料收集、报告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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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 |
王继滕 |
项目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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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晓宇 |
资料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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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丙刚 |
资料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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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华 |
资料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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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目 技术专家 |
吴以坤 |
报告审核、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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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建彰 |
报告审核、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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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仲 |
报告审核、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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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工作人员 |
王继滕、张永华、罗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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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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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 |
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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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壹亿圆整,位于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徐墩信,其前身为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公司总占地约200万m2。公司经营范围为焦炭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粗苯、焦油、硫磺、甲醇、液氨、液氧的生产、销售。该公司厂内现有110万吨/年焦化装置、15万吨/年焦炉尾气制甲醇装置、8万吨/年甲醇尾气制合成氨装置等。 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现有职工663人,其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5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已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宁夏庆华煤化有限公司合成氨车间液氨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综合罐区甲醇成品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综合罐区粗苯、焦油罐区储存单元构成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产车间粗苯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合成氨车间生产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甲醇车间甲醇中间罐区储存单元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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